(2018年8月修订)
为保证校园数据中心机房的高效、安全运行,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核心机房人员进出管理
1.非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。因工作需要,可在申请后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进入机房;
2.任何人员进出机房,须保证机房清洁。不得携带任何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、强电磁、辐射性、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;
3.离开机房前,须恢复核心机房机柜、桌面、地面的整洁,借用的设备(包括键盘、鼠标等)归还原位,关闭机柜门,关闭照明灯。
二、机房设备管理
1.机房面向全校各单位(部门)提供托管服务,托管服务申请经审核批准后,由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人员配合托管单位(部门)实施具体托管服务。
2.机房内各单位(部门)托管设备的任何变动(移出、升级、内部移动等)须提前向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申请,经审核批准后实施。
三、机房安全管理
1.机房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、电线、网线、使用无关的电器;严禁吸烟、乱扔废纸等不文明行为;
2.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定时对机房内设置的电力系统、空调系统、监控设备进行巡检,以保证其有效性;
3.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每日不定时对机房进行巡检,检查机房环境支撑及设备运行状况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及时处理故障并上报相关领导,同时做好故障发现时间、原因、处理方法等记录。
4.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人员应恪守学校相关保密制度,不得擅自泄露信息资料与数据,并定期备份重要数据。
5.机房内严格做到防火、防水、防潮、防鼠、防雷和防盗,如遇问题立即请示汇报并及时处理。
信息化工作办公室
2018年8月12日